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有关事宜的复函》(川办函〔2014〕94号)精神,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采取BOT方式建设;广元、绵阳市人民政府是该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招商过程中的组织工作;由广元市人民政府牵头,优先面向社会投资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实力雄厚、筹融资能力强的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该项目;广元、绵阳市人民政府要按规定抓紧做好该项目前期工作,并及时上报招商结果。
9月15日,广元至平武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项目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