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立法 地方政府视角”专题研讨会是由财政部主办,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承办,来自山东、河南、陕西、内蒙古、湖北、广西、四川七省的地方财政官员参加。会议讨论了PPP项目在地方的落地情况,地方PPP项目在地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推进PPP立法工作的建议。
赖永添在研讨会上表示,目前国有企业对民营资本的“挤出效应”比较明显,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国有企业,重点集中在大型基础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而这些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原因,历来不是民营资本参与的重点。而PPP的本义是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建立起合作共赢的长期伙伴关系。
赖永添在研讨会上表示,目前国有企业对民营资本的“挤出效应”比较明显,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国有企业,重点集中在大型基础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而这些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等原因,历来不是民营资本参与的重点。而PPP的本义是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建立起合作共赢的长期伙伴关系。
经济学原理认为,社会各种投资力量,一方过于强势,投资增速过快,必将对另一方产生挤出效应,比如政府投资增加会引起私人消费或投资降低。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副局长郭玺平认为,目前在很多地方PPP确实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现象。尽管目前财政部、发改委都在力推PPP。各地政府也在积极推动,但PPP项目的实际落地情况并不乐观。PPP项目是公益性较强、持续时间较长的项目,从立项签约到投资取得回报存在一定时滞,相较于高企的融资成本,投资收益不具备吸引力。
山东省财政厅金融与国际合作处处长李学春在发言中指出,目前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民营资本对政府缺乏信任和信心,企业担心PPP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受政府换人换届影响,这也是PPP项目落地难的一个原因。
研讨会上,河南洛阳市财政局副局长熊文博、湖北省孝感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晓、四川省德阳市财政局副局长张肇梧等人还提出了PPP项目推进中存在着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不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赖永添指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加快PPP立法,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立法能给市场带来更多的信心,打消民营资本的顾虑,激发民间投资的热情,建立起政府和社会资本平等、共治的合作关系,促进PPP项目的落地。
赖永添认为,当前PPP项目在实践中最大的问题是法律不健全不完善,而PPP立法难最大的原因是存在着认识不统一的问题。
赖永添指出,PPP项目的利益相关方众多,《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两法并存不仅加大了协调的困难,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效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立法课题组披露的阶段性成果报告表示,应尽快制定并出台统一的PPP法而非特许经营法。报告指出,国家在PPP立法中,没必要同时出一部特许经营法或者出台特许经营条例。无论是从法理、逻辑还是从实践发展来看,特许经营的概念将成为历史。特许经营法律法规的出台将是一种立法上的倒退,它将会固话体制和增加改革难度,最终将导致PPP立法难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