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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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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信息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756号)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宣传和扶持力度,我委(局)将对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纳入《“十三五”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第一批)》(川经信企业〔201746号)培育名单内的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必报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包括认定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济指标等内容。

(二)选填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信息,包括融资需求、军民融合发展需求、智能制造和转型升级改造等内容(此项信息用作开展对接服务企业按需求填报)。

三、报送要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汇总采取网上报送。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的省级培育企业于35日前,通过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maker.org.cn)“专精特新”栏目,按照网站指引完成填报。企业用户初次登录时需要先进行企业注册,企业账号必须为本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或组织机构代码(9位)。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时完成填报的企业将纳入“观察期”,观察期间企业暂不能享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支持。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强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请于228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员信息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我委(中小企业局)企业处。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陈开良   赵杨

  话:028-86264044

电子邮箱:scsjwqyc@163.com

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工信部信息中心业务 王海宽,010-68200361

工信部信息中心技术 苑泽标,010-68200382

  

     附件:专精特新工作联系人员信息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201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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