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我省将通过进行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汛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巡查和考核的督导作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等5项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按照要求,我省将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件、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日常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5月底前,省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安监局牵头,重点针对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省安监局将会同省纪委监察厅,对近两年省挂牌督办较大事故的查处结案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查处到位;省安监局将对近两年省挂牌督办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会议还要求充分发挥巡查和考核的督导作用。5月,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政府安办专项督查各市(州)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对各项整改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曝光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省政府安办将根据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向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向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