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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确保“1+4+6”系列减税新政平稳落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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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新政策,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召开全国视频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新政策,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涵,在政策宣讲上借鉴营改增经验,采取一竿子到底的做法,抓好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落实工作。

 

  今年,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6项减税政策,具体来讲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其中“1+4”为首次执行的政策。“1”是指简并增值税税率政策,“4”是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6”是指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有线电视收视费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免征增值税等6项延续减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指出,此次国务院出台的减税政策,一方面,对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有明显促进作用,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激发企业创业投资的活力,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热情,是支持“双创”的重要举措。同时,政策的落实到位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增效,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汪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减税政策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打通国税地税、打通税务机关内部各有关部门、打通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以及打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形成各方面协调抓落实机制;面向纳税人组织宣传辅导,针对纳税人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利用官方网站、12366热线、微信等多元载体,突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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