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省级名优产品的推广应用效果,请公示名单内企业填报产品简介与应用案例(见附件2),并于公示结束日期前报送至企业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再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整理后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和市场开拓处。逾期未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省级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申报资格。
公示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量标准与市场开拓处反映问题。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联系人: 谯润
联系电话:028-86265710
附件:1.省级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第一批)
2. 公示名单内企业补充材料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四川省省级名优产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