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广元网 » 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互联网同期展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1081
0
核心提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互联网同期展览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互联网同期展览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进一步扩大展示我省中小微企业风采,提高企业对外形象宣传力度,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展示、宣传、推广“专精特新”产品,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期间,我委将继续在“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免费举办“互联网+中博会”企业同期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起,为期1年。

二、展览平台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中博会四川名优特产馆”(http://zbh.scsme.cn/)。

三、参展企业

(一)已报名参加第十四届中博会现场展的企业;

(二)其它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电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制造类企业;

(三)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公司、中小企业服务商等。

四、展示内容和形式

展示内容:企业的主打产品和服务,数量自定。以“图案+文字”展示为主,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做视频展示,但需提供视频链接网址。

展示形式:通过“参展企业上云”形式,帮助企业市场开拓展示。

五、展示资料报送方式

参加网上展示企业登录“中博会四川名优特产馆”(http://zbh.scsme.cn/)注册填报网上展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企业和产品文字信息(含技术参数)、图片或者视频。(注册上传说明见附件1)

六、其它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地中小微企业参加“互联网+中博会”同期展,并于9 月25 日前组织企业登录“中博会四川名优特产馆”网站提交展示资料。(各地企业数量分配见附件2)

(二)本次“互联网+中博会”将为我省参加历届博览会的企业提供“上云”服务,有需求的企业可登录“中博会四川名优特产馆”填写“企业上云”服务申请。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

邓国栋   028-86264044

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邓跃东   028-83228797

 

 

附件1:第十四届中博会同期展览“中博会四川名优特产馆”注册报送操作说明。

附件2:各市(州)“互联网+中博会”参展企业数量分配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12-11-23-87-1.pdf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 Copyright 2007-2019 中小企业四川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0677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