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包括了试点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政策和组织实施,是具体实施操作的规范和指南。
“相比此前发布的文件,更具体、更翔实、更具有操作性。” 许宏才表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从而达到减少行政化管理手段,突出市场化运营的目标。从授权方式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政府作为授权主体,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和评价,政府和监管机构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从公司运营模式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所持股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通过管资本方式实现对所持股企业的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管资本的方式管理企业,不再是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从而有利于企业市场化主体地位的确立,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提升效益和效率。” 许宏才说。
与我国现有的企业集团不同,此次要改组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设立,目的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许宏才认为,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让国有资本更多地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如何设定合理的监管体制,也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开展后的重要问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分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和政府直接授权两种模式。许宏才说,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要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会针对试点过程当中的情况,不断完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