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在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方面,一是完善金融机构布局。着力发展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督促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做精做细。按照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民营银行建设。稳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提高村镇银行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有序推进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同时,切实推进大中型银行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做实普惠金融专业化服务工作。
二是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民营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要落实好“两增两控”的目标要求,执行较优惠的信贷风险权重标准。推进银行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民营企业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不纳入权益投资比例监管。
三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开发符合民营企业经营特征、生产周期和产业特点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科技,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定价水平,提高审贷、放贷效率。多渠道掌握民营企业经营信息,合理确定授信规模,增加信用贷款比例,逐步降低贷款抵押率。四是努力降低融资成本。继续深入整治银行业不合规、不合理融资收费,严厉打击各种变相提高融资成本的行为。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全国性的大中型商业银行充分发挥行业“头雁效应”,带动民营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在建立和完善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方面,《文章》强调,所谓“敢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加快制定配套措施,修订原有不合理制度,激发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所谓“能贷”,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等方式盘活存量,腾出信贷空间,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下放审批权限,单列信贷额度,确保对民营企业始终保有充足的贷款能力。所谓“愿贷”,就是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重新审视、梳理和修订原有考核激励机制,使从事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分支机构和员工所付出的精力、所承担的责任与所享受的考核激励相匹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