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放管服”要求
开户许可证是由央行核发的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凭证。而对企业而言,基本账户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企业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
实际上,取消企业账户许可正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强调并要求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2019年修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
其实,自去年6月11日起,央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已在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两地试点推行。
今年这项政策将由试点推广到全国。央行此次发布的《通知》表示,自2019年2月25日起,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地区范围由江苏省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扩大至江苏省、浙江省。其他各省(区、市)、深圳市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但是,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通知》内容显示,境内企业在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银行完成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备案后,账户管理系统生成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以此代替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增便利、控风险
简政放权的目的是要释放企业的活力和动力,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由于企业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运营、融资等活动的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不仅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更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这对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截至2018年12月末,试点地区商业银行共为企业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4.56万户,其中小微企业2.64万户,企业开户在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
而上述《通知》规定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突破了此前需满3个工作日的期限限制。
但“放开”并不意味着“不管”,开户银行也要加强企业账户的风险监测。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取消企业账户许可工作要坚持“两个不减”。一方面,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建立优化企业账户服务长效机制,做到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另一方面,要坚持防范金融风险,做到风险防控力只增不减,账户管理全周期、全流程加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实行“宽进严管”要求,央行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