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经信函〔2020〕28号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
评审专家的函
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管理,进一步充实和更新评审专家库,根据我局印发的《广元市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广经信发〔2020〕40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市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政府部门从事工业和中小企业技术、科研、教学、管理、财务、服务、创业创新等工作的人员。
二、征集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掌握本专业领域前沿和最新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全日制硕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从业2年以上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企业高管(副总及以上职务),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主管或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工作3年以上。
(四)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贡献、享有一定声誉。
(五)如技术自身条件与所要求条件有一定差距的专业人员,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研究决定。
三、征集程序
(一)本次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元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进入广元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库,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一)原已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登记的专家,仍需重新申报。
(二)本次集中入库办理后,有参与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工作意愿的专家,仍可提出申请,我局将定期审核入库。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明茂
电 话:3264586、13981221545
地 址: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邮 编:628000
电子邮箱:3403088986@qq.com。
附件:广元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广元市工业和中小企业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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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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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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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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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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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成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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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上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在工业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中认真负责、科学公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承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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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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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