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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30  浏览次数: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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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39号),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创业孵化和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成长和集聚发展,根据《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川经信创服〔2018〕12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0〕64号)文件精神,经主体自愿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0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西航港科技企业孵化中心、成都顺康新科孵化基地、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等33个基地“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及时填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情况月报,集聚内外部优质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示范基地要以促进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为目标,以构建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双创”生态系统为重点,扶持培育和示范带动并举,推动示范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四、本次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可再次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要加强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加强对示范基地的指导,协调、组织和调动各类资源参与支持示范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高附加值服务。

    

附  件:2020年度四川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6ca1f125b7d945abaed4e88327ee03d9.xlsx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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