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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 促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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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

《通知》分别从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共8个方面安排了19项任务。

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针对小微企业,《通知》明确,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深化金融让利方面,《通知》要求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通知》明确降低各企业用网用云、人工、用电、用地和租金等要素成本。在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上,《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在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通知》提出,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健全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市场竞争和交易等规则。组织实施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在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在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方面,《通知》提出,取消或降低部分公路民航港口收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另外,今年还将持续降低铁路货运成本、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优化运输结构。

此外,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继续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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