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广元网 » 资讯 » 重要新闻 » 正文

四川日报:我省将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领域优质企业 遴选 100 户企业重点培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1517
0
核心提示:征集对象主要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且具备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环境影响小、
 征集对象

主要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且具备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环境影响小、产业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制造业优质企业

征集条件

●在我省注册并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企业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企业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领军人才纳入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其中有一项达到条件即可)

●企业有明确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且未来能够有较快增长优势和潜力

8月4日从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为聚焦优势重点领域,汇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制造业领域优质企业,该厅将遴选100户企业作为省级重点培育对象。

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征集对象主要聚焦“16+1”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经济领域,且具备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环境影响小、产业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特征的制造业优质企业。

具体来说,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能力、综合实力较强,相关业务具有国内市场话语权的企业(集团)。征集对象主要聚焦于符合国家大型企业划型标准,长期专注制造业,具有核心技术和拳头产品,能在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产业集聚发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有望在“十四五”期间新入榜“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集团)。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和培育企业,参照国家标准,重点培育一批长期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产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在终端产品或中间产品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的企业。征集对象主要聚焦于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产品市场地位和技术优势,带动行业技术创新,在重点领域形成补短板效应,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迭代升级的企业。

高成长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国家标准,重点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管理精细、工艺技术独特、创新能力强、增长很快、发展潜力大的“小巨人”企业。征集对象主要聚焦于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备专业领域新、创新能力强特征,且“十四五”期间有望爆发式增长,进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的中小企业。

此次遴选的企业,需是在四川省注册并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团队,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领军人才纳入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其中有一项达到条件即可)。企业有明确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企业近三年以来无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且未来能够有较快增长优势和潜力。

具体分为三类: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2%及以上,正在或拟定在“十四五”期间进行大规模制造业投资,实施兼并重组扩张,开展强链补链延链行动,能够进一步发挥“链主”作用的企业(集团)。

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和培育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以上(含5亿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已申报或成功创建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十四五”末预期能够达到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示范和培育条件的企业,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及以上,产业链某一环节中间产品或终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应位居国内前5位或全球前10位的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主营产品属于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企业。

高成长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原则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3%及以上,已成功创建或在“十四五”期间有望创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十四五”期间能够迅速发展壮大,进军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级产业链“领航”培育企业的中小企业。

据了解,省上将出台相关行动方案,对遴选入围的100户企业,纳入“直通车”协调服务范畴,对其提出的诉求、反映的困难给予精准帮扶;依法依规在资金补助、要素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竞相发展壮大。(记者 张彧希)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广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 Copyright 2007-2019 中小企业四川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06773号-11